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解读

芜湖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9-24
芜湖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科研单位的对接,搭建农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培训和产业开发的平台,为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芜湖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科研单位的对接,搭建农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培训和产业开发的平台,为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经研究,我局将开展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项目建设工程,根据《安徽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制定我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农业企业(包括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农业推广机构等)为主体,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载体,以市场为纽带,引导和组织科技资源与农业产业的对接,实行产学研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按照“聘一位专家,建一处基地,办一所培训学校,孵化一批科技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总体思路开展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工作。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全市认定10—15家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并在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中择优申报一批省级专家大院。

三、主要任务。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智力资源,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依托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示范、推广转化、技术培训、中介服务和产业开发,实现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1、成果推广:把实用科技成果在专家大院或基地进行组装配套、生产示范,加速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推广应用,发挥示范户的幅射带动作用;

2、产业带动: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开展研究,帮助解决企业或基地农业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做大做强一个产业,带动一方产业致富;

3、中介服务:使专家大院成为沟通农民与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纽带和桥梁,通过互联网等手段,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4、科技培训:利用专家大院的条件和示范项目,以农村科技能人为重点,为大院周边区域的农户和农民开展科技培训,传授科技知识和技术成果,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5、自身建设:不断改善产业发展的生产条件、研究开发条件、专家工作生活条件;企业和专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产学研结合机制,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队伍的科技应用水平和经营能力,创新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科技素质和运行绩效。

四、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标准。申报市级专家大院项目的单位应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选聘一位(批)专家。专家拥有可在本地区进行转化和推广的科技成果,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行业有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依托一个实体。实体指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对所依托的实体要求经济实力较强,组织管理较规范,与专家及专家单位合作较好;

3、围绕一个产业。本区域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或培育的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具有区域代表性,对周边乡镇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4、开发一个项目。要求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

5、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能够基本满足专家工作和生活的设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地方推荐。各县区专家大院由所属县区科技局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专家大院。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和会议评审,经审定后,由科技局认定批准。

3、认定挂牌。市科技局每年认定一批,实施一年后经验收合格挂牌;挂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六、工作步骤

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时间与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安排同步,具体工作步骤为:

1、编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工作计划;

2、组织申报本年度专家大院项目;

3、开展评审,认定本年度市级专家大院;

4、组织实施本年度专家大院项目;

5、组织考评和挂牌。

七、组织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对专家大院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处理专家大院的认定、项目评审、考核等工作。

2、首席专家的责任和权益。首席专家必须保证每年在专家大院的工作时间,承担合同约定的科技工作任务和责任。专家大院要发挥首席专家的智力资源作用,要确保首席专家在专家大院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首席专家支配专项经费额度不少于20%。

3、建立专项工作经费。市科技局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设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工作专项经费,每年组织市级专家大院申报科技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按1∶1的比例配套项目经费支持。

4、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实地考核制度。每年12月底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将所管辖的专家大院、首席专家本年度执行情况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每年组织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年度考核。

    5、实行动态考核和择优支持机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实行“动态、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实施一年后经验收合格挂牌;挂牌后还将施行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对实施认真、取得显著绩效、带动区域产业发展的专家大院和专家以及管理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关于《芜湖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资讯汇总,盛蓝知识产权提醒你,本网页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有涉及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提供书面反馈,我们核实后会立即删除。


上一篇: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下一篇:芜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3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