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9-24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平台,是区域科技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芜湖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加快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目标,突出产业特色与专业化,推动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功能和孵化水平,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加快发展,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 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结合开发区和各县区特色工业园区的发展,加快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通过扩大总体规模,增加孵化器数量,拓展和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创新创业服务的质量。
2008年,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主导产业,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启动建设不少于5000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芜湖汽车电子及关键零部件孵化器开工建设5.4万平方米。
2009年,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运行,引进孵化企业5家以上,建立相应的孵化器管理、服务制度;
2010年,各县、区、开发区建成孵化条件较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引进孵化企业10—15家。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
2011年,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进一步完善,引进孵化企业达20家以上,全部达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条件;
2012年,全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0个左右,孵化器总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孵化企业500家以上;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成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争取1—2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主要措施
1、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县区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孵化器建设工作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列入部门的工作计划,切实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组织、管理和资金,下功夫建设好当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制定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相关政策,出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规则;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整合已有的科技资源,建立适宜本地需要的专业孵化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优先供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资助。
3、发挥国家级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交流活动,积极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孵化器内企业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科技创业型企业,促进在孵企业加速成长。
4、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建筑物等参与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孵化器。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支持基础条件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国家、省级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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