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入园区行动实施方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12安徽省科技入园区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各类开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和辐射功能,强化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一体建设,探索和构建科技与经济对接的合理途径和有效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科技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1、科技政策入园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全面落实研发经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国产设备采购退税等国家和省支持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研究制订针对园区自主创新的激励政策。指导园区建立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和各类科技计划的重大项目库,加快引进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重大项目,引导科技项目向园区集中,培育和壮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
2、科技成果入园区。引导园区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定期洽谈、联合开发、共同发展。引导科技人员和高校师生到园区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为科技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场所,鼓励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向园区延伸,设立分园等,引导毕业企业在园区产业化。
3、科技人员入园区。继续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重点面向园区内企业派遣企业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凝练重大技术问题,争取科技计划项目,参与企业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共建研发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优化企业研发团队,形成专利、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科技特聘员、科技联络员等重点联系园区内企业。
4、科技中介入园区。支持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风险投资机构、担保融资机构、专利事务所等科技中介组织进驻园区,针对园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鼓励科技中介机构与园区管理机构及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个性化服务,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5、科技平台入园区。支持园区新建和引进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测试中心、科技路路通分中心和服务站等科技平台,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条件资源向园区开放,鼓励和引导现有科技平台延伸服务,向园区拓展,与园区建立合作关系,形成科技与产业有机结合的平台和通道。
6、科技管理入园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深入园区,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为园区发展提供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成果评价与奖励、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企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对外科技交流等专项服务。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开展创新方法、科学管理、创新文化、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等专题讲座和论坛。开展面向园区的科普活动,提高园区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
二、保障措施
1、明确重点园区,科学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系统筹划,务求实效。各市制订本市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本市科技入园区行动的重点园区,强化协调,集中资源,重点支持1-2个园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表彰奖励,建立激励机制。根据科技入园区行动的实施效果,开展创新型园区表彰,对园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用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园区企业创新能力,引导科技入园区活动走向深入。
3、引导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科技行政部门和园区所在地政府要调动园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科技入园区行动的形式、内容、手段和途径,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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