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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慕森服饰有限公司“REXGXGRED”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14
义乌市慕森服饰有限公司“REXGXGRED”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分析"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0日对第16831326号“REXGXGRED”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

义乌市慕森服饰有限公司“REXGXGRED”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例分析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0日对第16831326号“REXGXGRED”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第3083564、10312535号“GXG”、第9078516号“GXG Gill Mix Green”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经使用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并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争议商标完整包含了申请人引证商标的显著部分,侵犯申请人驰名商标权益。2、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等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申请人引证商标及其他商标注册证据;2、引证商标使用及知名度证据;3、申请人企业经营信息证据;4、销售合同及发票证据;5、申请人GXG淘宝销售及报道证据;6、广告宣传证据;7、申请人“GXG”品牌网络搜索信息证据;8、申请人商标受行政保护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构成要素、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2、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3、它案商标审理情况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本案审理依据。综上,请求依法维持争议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证据。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申请人除与申请理由相同的意见外,还补充提出了以下质证意见:经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被申请人共申请了118件商标,且都处于出售状态。这说明申请人大量申请注册商标明显属于囤积商标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依法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Rex”等网络释义及用以证明被申请人恶意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据(未交换质证)。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邱慧斌于2015年4月29日申请注册,于2016年7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成品衣;帽;手套(服装);领带;围巾;皮带(服饰用);袜;婴儿全套衣;鞋商品上。

       引证商标一、二、三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裤子、婚纱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之时,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引证商标一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曾于2014年9月在商标局商标管理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获得保护。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予以佐证。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成品衣、鞋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服装、鞋、舞衣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REXGXGRED”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三的显著识读文字“GXG”,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GXG”商标在服装等商品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同时使用在上述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还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按需原则,本案中,鉴于争议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故无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再行审理。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有关理由不再评述。

       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所指情形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第16831326号“REXGXGRED”商标:

申请/注册号:16831326 商标申请日期:2015-04-29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16-04-13 注册公告日期:2016-07-14 专用权期限:2016-07-14至2026-07-13

申请人:义乌市慕森服饰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皮带(服饰用)(2512)、服装(2502)、领带(2511)、服装(2505)、围巾(2511)、鞋(2507)、成品衣(2501)、手套(服装)(2510)、服装(2504)、服装(2503)、服装(2501)、袜(2509)、婴儿全套衣(2502)、帽(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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