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格罗唯视”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12
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格罗唯视”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5109308号“格罗唯视”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提交了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3846018号“天津格罗唯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签署的《商标共存协议》,双方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注册。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与申请人签署的《商标共存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予以认可。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5109308号“格罗唯视”商标:
格罗唯视
申请/注册号:2510930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7-03 国际分类:12类 运输工具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20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21 专用权期限:2019-02-21至2029-02-20
申请人: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小汽车(1202)、汽车(1202)、毂罩(1202)、汽车车轮(1202)、运载工具用轮胎(1208)、汽车轮胎(1208)、汽车车轮毂(1202)、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2)、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4)、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9)、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10)、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1)、轮毂箍(1202)、架空运输设备(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