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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傍名牌产业链近年来每年产生的利益已超过百亿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17
全国傍名牌产业链近年来每年产生的利益已超过百亿 “半年来,给我们造成直接损失800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我们品牌及公司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带来的损失”。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下称“杭州奥普”,其商标为AUPU)法务部经理崔强10月28日接受···

全国傍名牌产业链近年来每年产生的利益已超过百亿

    “半年来,给我们造成直接损失800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我们品牌及公司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带来的损失”。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下称“杭州奥普”,其商标为AUPU)法务部经理崔强10月28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而更让他们头痛的是半年多平均每天多达10个以上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造成这种损失与现状的原因来自于浙江嘉兴的另一家企业,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凌普”),这家公司在今年年初正式在市场上开始销售其浴霸及集成吊顶(即浴室取暖排汽集成系统),他们打出了自己的标识AOPU,其中文名称则与杭州奥普一模一样——“奥普”。

    经多方了解,一条隐蔽的傍名牌产业链逐渐显现。“全国傍名牌产业链近年来每年产生的利益已超过百亿”,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说,傍名牌行为正在从简单的假冒品牌向有组织、有完整设计及有计划的资金转移的产业链化发展。

    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工业功能区的入口区,有一块横跨公路的广告牌“奥普厨卫吊顶”,而在此广告牌所示的浙江凌普工厂门口,“AOPU奥普”的企业标识会让人以为这就是杭州奥普在嘉兴的工厂。静悄悄的工厂内并无作业气氛,只有两个保安在小声聊天。

    就是这个工厂,让国内最大的浴霸及集成吊顶生产商——杭州奥普头疼不已,因为从今年年初开始,上述工厂生产的集成吊顶用照明、取暖等产品以同样为“奥普”的商标在市场上出售。

    “今年仅半年时间就造成我们超过800万的直接经济损失,”杭州奥普董事长方杰感慨道,“没想到这么多年来打假维权,却把‘傍名牌者’越打越大,越打越多,越打越精明!”

    傍牌者凌峰奥普的所有者,王文华夫妇多年来一直冒用奥普品牌,亦多次受到工商部门查处,但此番王文华夫妇卷土重来,却是用在获得“AOPU奥普”与“凌峰奥普”两个商标的使用授权的基础上,更凸显“奥普”商标的方式。这也正是方杰所指的越打越精明的地方。

    浙江凌普公司副总经理杨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浴霸这样的室内取暖器属于第11类商标,“奥普”和“AUPU”是杭州奥普在2002年注册的,“而我们的AUPU奥普集成吊顶在2003年注册的是第6类商标,属于不同的金属建筑材料;在第11类,我们也有自己的品牌是凌峰奥普”。杨光还对记者表示,他们认为在第6类商标中,是杭州奥普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

    “凌普生产的浴霸和集成吊顶分用不同品牌,而组合在一起后,对外却宣称是奥普品牌,这是一种升级版的傍名牌行为”,崔强说,这种傍名牌行为与过去的直接仿冒、或通过企业名称模仿,已经不是同一层级上的问题。

    实际上,王文华夫妇对杨光所提及的两个商标,并非直接拥有。这两个商标均来自同一家公司——浙江现代新能源公司(下称“浙江现代”)。资料显示,浙江现代成立于2004年,法人代表为拥有75%股权的盛林君,而另外25%股权则由一家名为“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投资’)”的企业所拥有。

    现代投资系于香港登记设立,其股本仅为1万港元,其100%控股董事庄华娟为盛林君的妻子。

    实际上,“凌峰奥普”与“AOPU奥普”这两个商标亦是经过多重转手才辗转到浙江现代手中。

    本报获取的工商及商标注册资料显示,“凌峰奥普”系温州商人孙作东于2003年10月14日获核准注册,并于2009年12月2日转让于杭州现代;颇具戏剧性的是,“凌峰奥普”商标原持有人孙作东居然也是杭州奥普的“老冤家”。2002年至2004年间,孙作东为法人代表的企业也曾多次因对杭州奥普傍名牌侵权而被工商部门查处。

    无独有偶,“AUPU奥普”商标原持有者涂秀平于2009年8月10日将其转让给浙江现代,而盛林君是涂的妹夫。种种迹象显示,上述多家公司和个人之间存在着很多默契。

    在离嘉兴市不远的海盐百步工业园区内,浙江现代就在园区的最边上。有趣的是,它与凌峰奥普工厂一样,厂区静悄悄。

    本报记者多次拨打浙江现代的办公电话,但都无人接听。记者尝试直接联系盛林君,但亦未果。

    “浙江现代为家电下乡品牌。这说明这家公司还是有着相当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的。”一位熟知浙江现代的人士这样表示。

    本报未能获取有关这家公司的更多资料。但从工商部门获取的一份浙江现代所持有商标注册的信息中发现,这家公司居然还拥有除“奥普”之外的众多知名商标。

    这其中包括“现代”、“西子”、“格兰仕”、“奔腾”、“MFC”等多达33个知名商标,这些商标的注册类别都与原知名商标注册类别不一样 (我国商标分为45大类,跨类别注册一直是抢注的一个重要途径)。

    这家公司实际上是通过抢注和购买的方式,获取了众多在不同类别上注册的知名商标。“这些商标能够获利。”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如果这些知名品牌企业未来希望在产业链上的其他领域发力,突然发现自己的商标已被抢注,必然会希望回购这些商标,回购就需要支付远高于这些商标拥有者当初注册所产生的费用。

    “国内已有众多的名牌商标抢注者,也有众多的名牌商标囤积者”,张亚洲律师说,但像浙江现代这样同时拥有这么多知名品牌的企业并不多见。

    傍名牌行为已从简单的低端假冒向高端仿冒发展。“比如原来假冒NIKE,现在则是与名牌产品本身有一定区分,但又千方百计跟着名牌走,这样能大大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仿冒只承担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而假冒则有可能承担刑责。”张亚洲说。

    张亚洲曾是宝马诉国内世纪宝马侵权一案的代理律师,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09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张亚洲亦随之在该领域声名鹊起,“这几年执法与司法层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却打了折扣。”张亚洲坦言,自己的生意变得很好。

    傍名牌产业链

    张亚洲认为,杭州奥普与凌峰奥普之争,实际上体现了傍名牌行为有向产业链化发展的趋势。

    从杭州奥普提供给本报的材料中显示,浙江凌普成立于去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林珠,拥有20%股份,而该公司总经理王文华为法人的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则占80%股份,王文华系林珠的丈夫。

    浙江现代将“AUPU奥普”商标许可给现代投资的日期是2009年11月17日,但早在2009年9月1日,现代投资即已将两个商标一并许可给了浙江凌普。

    杭州奥普此前已起诉浙江凌普侵权,并申请对该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浙江凌普注册资本金早已抽逃,该公司账目上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在此前发给经销商的信函中,浙江凌普曾要求将货款打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号。同时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均系向阿林斯普租赁而来。简言之,这家公司只是一个空壳。

    “这是一种非常高明的傍名牌产业链运营方式,其中职业商标囤积者和授权仿冒者分工已然明晰”,张亚洲说,首先对方抢注商标然后进入多年的沉寂潜伏期,目的在于规避《商标法》规定的“5年内可对商标归属进行不受限异议”条款;随后,对方精心设计了一个——浙江凌普和现代投资都只是两个空壳公司,形成了攫取利润、抽离所得的工具及保护伞,即便被追究法律责任,浙江现代和阿林斯普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有意思的是,浙江现代一面转授权现代投资,一面又向杭州奥普暗示可转让商标权益。杭州奥普人士表示,浙江现代曾数度通过各色中间人向他们传话,有意出让商标,刚开始提出的作价300万元,而今年初“凌峰奥普”举办全国经销商大会后,则立即水涨船高至2000万元以上。

    “奥普之争实际上就是浙江现代的一个试验。浙江现代授权商标使用,而知名品牌同业者开展OEM代工,这种专业分工共同制造一个傍名牌产业链,随着傍名牌者的生产实际开展,它向知名品牌持有者要求回购的不仅仅是一个商标,而是一个产业链,这个产业链会随着时间与知名品牌同业者生产的开展不断扩大,要价也就不断抬高”,上述知情人士说,更何况在知名品牌同业者获得授权生产经营的同时,授权方就已经能从这个产业链中获取利益。

    “如果他们在奥普公司得手,那么经验恐怕很快会被复制。”崔强说,他们决不会妥协。但在此背后,杭州奥普承载的是超过800万元的直接损失与接不完的投诉电话。

    张亚洲认为,违法成本低、回报高是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而傍名牌者也开始提升规避风险的意识,仿冒者仿得再多,也不过是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

    “知名品牌是需要多年打造、投入,需要经营者不断努力,付出代价而形成的商誉,实际上这归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而傍牌者窃取的正是别人的商誉。”中国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说。实际上,商标、商号、商誉等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只是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脱离法律笼统地讲“名牌”,误导了许多企业家。在证据与法律面前,实际上是可以让傍牌者付出代价的。(经济观察报)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OPUS   

申请/注册号:16193003 商标申请日期:2015-01-20 国际分类:7类 机械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2016-06-20 注册公告日期:2016-09-21 专用权期限:2016-09-21至2026-09-20

申请人:奥普电器杭州实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旋转式脱水机(非加热)(0706)、旋转式脱水机(非加热)(0724)、洗衣机(0724)、洗衣用甩干机(0724)、干洗机(0724)、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0752)、蒸汽清洁器械(0752)、真空吸尘器(0752)、电控拉窗帘装置(0753)、电动擦鞋机(0753)

OPUS   

申请/注册号:3625039 商标申请日期:2003-07-09 国际分类:11类 民用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2005-11-21 注册公告日期:2006-02-21 专用权期限:2016-02-21至2026-02-20

申请人:奥普电器杭州实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日光灯管(1101)、灯泡(1101)、节能灯(照明)(1101)、非医用紫外线灯(1101)、微波炉(厨房用具)(1104)、厨房用抽油烟机(1106)、排气风扇(1106)、浴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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