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淳峰茶业有限公司“湘红印象”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17湖南淳峰茶业有限公司“湘红印象”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495696号“湘红印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048288号“湘红XIANGHO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异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类似情况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按照商标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使用证据复印件 ;相关合同等证据。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由于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审查原则,且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不同,其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获准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茶;冰茶;茶饮料;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茶;冰茶”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及消费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识别主体均为“湘红”,并且在呼叫、汉字构成等方面相近,如共存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495696号“湘红印象”商标:
湘红印象 复制
申请/注册号:2449569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6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湖南淳峰茶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谷类制品(3008)、咖啡饮料(3001)、茶饮料(3002)、茶(3002)、蜂蜜(3005)、冰淇淋(3013)、糖果(3004)、冰茶(3002)、米(3008)、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