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金日E购”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5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金日E购”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47466号“金日E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877175号“金E购”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2、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广告、广告策划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上,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另,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否定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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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47466号“金日E购”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4746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6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对购买定单进行行政处理(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