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假冒白酒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13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假冒白酒案2023年1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8日,河北区市场···
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假冒白酒案
2023年1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灌装贴有“贵州茅台酒”字样标签的白酒357瓶,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4605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在民宅内将同类香型的低端白酒,灌装成知名的贵州茅台酒,企图谋取不当利益,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较大。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共治,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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