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要求和范围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10-12芜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要求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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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21年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将进一步聚焦我市创新发展重大需求,突出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提高研究成果的系统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决策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现发布2021年芜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
2.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调查、分析和研究。
二、研究内容
(一)应用基础研究
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面向科技前沿的重点问题和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需求,集中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应用研究。
方向1.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
方向2.机器人及智能技术;
方向3.航空技术与装备;
方向4.高性能材料;
方向5.新型显示器件与技术;
方向6.微电子技术;
方向7.先进制造技术;
方向8.人工智能及数字经济;
方向9.现代农业;
方向10.重大民生技术。
(二)创新环境研究
1.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推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研究;
2.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谋划,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激励机制建立,“揭榜挂帅”等新型组织实施模式研究,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相关政策研究;
3.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实施项目、人才、资金绩效评价评估,推进“双招双引”;
4.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招引创新人才、建设研发平台的政策研究;
5.加快高企培育,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全成长链条的支持机制的研究,依托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创新联合体的路径研究;
6.加快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和G60科创走廊建设,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及推动协同创新、实施资源共享路径研究;
7.建设全域孵化区,扩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孵化载体规模,打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路径研究;
8.加强科技金融融合,发挥创投基金作用,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组建专业化天使投资机构,加强高层次人才团队投资扶持机制研究;
9.聚焦“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体系等民生领域,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作用举措研究;
10.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防疫、治疗方面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在填报项目名称后应按项目类别添加后缀“应用基础研究”或“创新环境研究”。
2.鼓励市内外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研发平台等联合申报,尤其是市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创新环境建设项目定位要求,研究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和一定超前性。
4.项目研究报告应立足芜湖,涉及主要研究问题、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0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包含调研记录及8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6.项目研究成果应无偿供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使用。
四、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芜院校,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项目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并取消其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5.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
6.项目实施期统一从2021年7月1日起计。
7.项目涉及到动物实验、人体组织或细胞实验等内容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尊重生命伦理准则。
五、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5月27日—6月21日,申报单位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218.22.70.169:81)进行网上申报,填写《芜湖市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手册》)
2.初审推荐。6月28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完成网上初审、排序推荐,统一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3.统一受理。7月2日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统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同时,受市科技局委托组织项目审核。
四、咨询电话
1.申报咨询:
创新发展规划科 胡 安 0553-3119683 17729911001
2.技术咨询:
南京协同软件公司 025-84810000(转8839) 18061671627
市科技局资配科 褚 娜 0553-3833603 18705533975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 健 0553-5846652 15955368516
3.监督投诉: 童 震 0553-3831594 13966010108
关于发布2021年芜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及创新环境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pdf
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本单位已充分了解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自愿申请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任务,特作如下诚信和廉政承诺:
一、诚信承诺
1.本单位提供的项目材料内容可信、数据真实;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均没有不良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
3. 本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
4.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职责,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有效的管理;
5.严格执行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落实自筹经费,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
6.接受市科技局或市科技局委托的专业机构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按期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验收所需资料。
二、廉政承诺
1.不截留、挪用、侵占科技项目经费,不以任何理由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和使用方式,做到专款专用。
2.不弄虚作假骗取科技项目立项或结题验收。自觉接受项目管理方或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3.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项目管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回扣以及其它形式的变相好处费等。不为项目管理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为项目管理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个人愿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向主管部门和社会通报违规情况;3年内取消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及社会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