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组织申请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条件及程序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10-12芜湖市组织申请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条件及程序
芜湖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直接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00。
二、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打印下载的申报书(草稿)纸质材料及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照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行文排序推荐,于3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窗口(市市民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单位请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加强申报材料凝练,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确保上传的附件材料清晰、完整,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项目凝练和指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申报推荐。
3. 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1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平台科负责审核;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2-11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审核;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12-19的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由市科技局成果科负责审核。
五、申报咨询
资配科 李佩瑾 3833603
高新科 王建光 3831594
成果科 褚 娜 3831592
平台科 韩 虚 383069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诚信承诺书
本申报材料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号)、《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皖科资〔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自愿编报提交。
我们郑重承诺:
1、提交的申报材料及附件真实有效;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不良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
3、在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托人说情,不请客送礼;
4、项目立项后,若省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若无法解决,自愿放弃立项资格。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及个人愿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向主管部门和社会通报违规情况;3年内取消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及社会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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