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2
芜湖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芜落地转化项目;支持“一带一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的科技成果在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无为市、湾沚区革命老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两强一增”、动植物种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与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与结对帮扶单位的开展菜单式科技成果供给与转化项目;支持人口生命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养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处理、气象科技、食品药品安全、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垃圾分类治理、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智慧城市、海绵国土、公共(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疫情防治(控)、援藏援疆、科技文化融合等技术成果应用及示范推广项目,促进科技惠及民生技术应用。
二、申报要求
1.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县市区、开发区招引并落地运行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企业已注册1年以上。
2. 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依法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3. 国际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依法签订的国际合作技术合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合作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沪苏浙合作单位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证、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
4. 科技惠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农业科技型企业、医疗卫生领域机构(高校)或其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惠民成果须与民生需求密切相关,且有实施载体。涉及到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资格认证等需要前置性审批及准入的产品、项目,应提供依法获得批准核准的材料。
5. 申报单位为工业企业的,2021年度研发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须达到3%(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2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农业及民生类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研发投入。
6.申报的项目须处在产业化研发阶段,技术领域属于支持的范围,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及预期取得的科技成果和实际应用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7.项目总投入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2:1以上。农业及民生类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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