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电“KOFF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6-16王炳电“KOFF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209791号“KOFF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对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8734742号“Koff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提起异议申请,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经异议程序核准注册,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信号灯等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信号灯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上相同,二者已构成近似标识,同时使用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209791号“KOFFY”商标:
申请/注册号:2420979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8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07 专用权期限:2019-05-07至2029-05-06
申请人:王炳电
商品/服务项目:电池(0922)、电话机(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