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APTEK COMPANY LIMITED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6-16李翔“APTEK COMPANY LIMITED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340857号“APTEK COMPANY LIMITE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4304353号“ARTEK”商标、第11297991号“APLTE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含义、呼叫及外观设计方面有较大差异,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复审的模压加工机器、包装机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模压加工机器、包装机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字母构成上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同时使用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40857号“APTEK COMPANY LIMITED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40857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6 国际分类:7类 机械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07 专用权期限:2019-05-07至2029-05-06
申请人:李翔
商品/服务项目:药物粉碎机(0725)、3D打印机(0753)、制药加工工业机器(0725)、压片机(0725)、制丸机(0725)、糖衣机(0725)、清洗设备(0752)、静电工业设备(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