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迪捷科技公司“SIMPLICIT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28伟迪捷科技公司“SIMPLICITY”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021390号“SIMPLICI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国际注册第1268179号“SIMPLICIT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7805727号“SIMPLICYT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4068726号“SIMPLIVIT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二提出撤销申请,请求暂缓审理本案。
经审理查明: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本案时,引证商标二仍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英文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并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商品来源,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021390号“SIMPLICITY”商标:
申请/注册号:2402139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09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伟迪捷科技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0901)、计算机操作软件(0901)、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0901)、计算机软件(已录制)(0901)、无线内容传送用计算机软件(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