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兰石油(重庆)有限公司“斯卡兰”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斯卡兰石油(重庆)有限公司“斯卡兰”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476948号“斯卡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277828号“斯卡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在传动带用润滑油、润滑油、导热油、齿轮油、润滑脂、发动机油、石油(原油或精炼油)部分商品上的注册已被撤销,现上述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润滑油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汽油等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1476948号“斯卡兰”商标:
申请/注册号:61476948 商标申请日期:2021-12-17 国际分类:4类 燃料油脂
初审公告日期:2023-01-20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斯卡兰石油(重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矿物润滑油(0401)、汽车润滑油(0401)、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0401)、润滑油脂用非化学添加剂(0401)、润滑油(工业润滑剂)(0401)、武器用润滑油(0401)、润滑油(0401)、传动带用润滑油(0401)、机器用润滑油(0401)、合成润滑油(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