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案占半数 个案判赔额仍较低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9-06网络侵权案占半数 个案判赔额仍较低
近日,组织的《北京知识产权诉讼报告2018》和《上海知识产权诉讼报告2018》在京发布。据悉,这是一份研究直辖市著作权、商标和专利的国内原创诉讼报告。研究人员认为,鉴于北京和上海在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知识产权相关产业发展程度和知识产权司法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选取上述两个案例进行分析,对于观察和了解国内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现状和特点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专区,研究人员收集了北京、上海法院2015年至2017年的300份著作权侵权案件判决书,通过对判决书内容的总结提炼,得出了一系列结论。
调查发现,近年来,两地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著作权案件占比最高,在著作权案件中,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占比最大。在研究收集的600件案件中,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有303件,占比超过50%。报告认为,版权纠纷的急剧上升表明,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和网络信息产业,特别是北京、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和网络信息产业蓬勃发展,但同时,版权管理和保护也存在风险和漏洞。事实上,随着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版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报告指出,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作品侵权呈现出移动端侵权、APP侵权成为主流、恶意搜索侵权成为主导等新特点。报告建议,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保护文学作品,由于侵权发现难、取证难、赔偿难等因素,要构建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反盗版等新技术为手段、以联合执法为抓手、以司法保护为保障的综合融合方式,以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对于著作权的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在使用互联网时应以诚实信用、谨慎和诚信的方式运作,避免侵权。
此外,通过对600起两地版权纠纷案例的深入分析,研究人员总结出以下特点。
其一,原告地域统计主要为“北京、上海、广州”。在入选研究的判决书中,来自北京的原告有313人,其次是上海的78人和广东的54人,分别约占52%、13%和9%,说明这三个省市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对发达,著作权人最多。
第二,原告方聘请律师的比例较高。在研究样本中,原告聘请律师的案件有529起,被告聘请律师的案件有317起。从全年来看,双方聘请律师的案件比例持续增长,当事人单独上法庭的案件越来越少。这表明,侵犯版权案件越来越细分、难度越来越大,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
三是诉讼标的主要为五类作品。在诉讼标的类型方面,摄影、歌曲(包括音像制品和KTV侵权)、文学作品、美术、影视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综艺节目、纪录片、动漫等)。占80%以上。其他诉讼标的包括平面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网页设计等。
第四,原告胜诉的比例很高。600件案件中,原告胜诉569件,占比近95%,被法院驳回的只有31件,约占5%。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与原告要求的金额之间的比例是判给的损害赔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