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渡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医渡云 YIDUCLOUD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医渡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医渡云 YIDUCLOUD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8406534号“医渡云 YIDUCLOU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09652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给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处于撤销复审程序中,尚未确权消失,依然是在先有效的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呼叫、字母构成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58406534号“医渡云 YIDUCLOUD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58406534 商标申请日期:2021-08-11 国际分类:10类 医疗器械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医渡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外科仪器和器械(1001)、脉搏计(1001)、听诊器(1001)、医疗分析仪器(1001)、医用测试仪(1001)、医用诊断设备(1001)、热气医疗装置(1001)、医疗器械箱(1001)、肺活量计(医疗器械)(1001)、健美按摩设备(1001)、心跳测量设备(1001)、心率监视器(1001)、兽医用器械和工具(1001)、兽医用外科设备和器械(1001)、医用体育活动器械(1001)、医用体育训练器械(1001)、人体成分监测仪(1001)、医用人体成分分析仪(1001)、医用人体脂肪测量仪(1001)、医疗器械和仪器(1001)、医用身体康复仪(1001)、透析器(1001)、医用细菌鉴定分析仪(1001)、体脂监测仪(1001)、外科手术机器人(1001)、医用DNA及RNA测试设备(1001)、用于发现反常病毒蛋白质的诊断测试设备(1001)、用于儿童认知疗法的医疗机器人(1001)、胆固醇检测仪(1001)、医用基因检测设备(1001)、医用穿戴式步行辅助机器人(1008)、牙科设备和仪器(1002)、医用放射设备(1003)、心率监测设备(1003)、动态心电监测仪(1003)、心电图描记器(1003)、放射医疗设备(1003)、医用X光产生装置和设备(1003)、医用电子肌肉刺激器(1003)、医用热疗装置(1003)、兽医用超声设备(1003)、医用电子神经刺激器(1003)、医用超声诊断装置(1003)、医疗放射设备(1003)、电疗器械(1003)、胎儿脉搏监测仪(1003)、低频电治疗仪器(1003)、医用电子温度监测器(1003)、磁疗器械(1003)、血压监测仪(1003)、理疗设备(1003)、医用特制家具(1004)、医用垫(1004)、奶瓶(1005)、非化学避孕用具(1006)、人造外科移植物(1007)、矫形用物品(1008)、腹带(1008)、缝合材料(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