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格宝实业有限公司“李子坝”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5-03-01重庆莱格宝实业有限公司“李子坝”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2945900号“李子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5102156号“李子坝第一鲜”商标(以下称引···

重庆莱格宝实业有限公司“李子坝”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2945900号“李子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5102156号“李子坝第一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440721号“李子坝第一烧”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经无效宣告程序予以宣告无效,该裁定现已生效。商标局引证的第18683843号“李子坝江湖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经核准已注销。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丧失在先权利,则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之间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