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肥书 FATBOOK”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4深圳九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肥书 FATBOOK”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409945号“肥书 FATBOO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399769号“FITBOO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2、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3、根据申请人查询得知,与申请商标情形类似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根据相同的审查标准,申请商标亦应获准注册。 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卫星传送、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光纤通讯、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之一“FATBOOK”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上,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商标评审审理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409945号“肥书 FATBOOK”商标
申请/注册号:2440994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31 国际分类:38类 通讯服务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深圳九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视频点播传输(3802)、数据流传输(3802)、计算机终端通讯(3802)、信息传送(3802)、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3802)、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3802)、电子邮件传输(3802)、卫星传送(3802)、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3802)、语音邮件服务(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