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04680号“九张鸡”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11-19第24604680号“九张鸡”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604680号“九张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9035936号“九張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简介及所获报道复印件。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九张鸡”与引证商标“九張機”呼叫相同,文字构成及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通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与引证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604680号“九张鸡”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九张鸡
申请/注册号:2460468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9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重庆李子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人事管理咨询(3504)、商业审计(3507)、销售展示架出租(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