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报条件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10-12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报条件
芜湖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19〕36号)精神,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和绩效评价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暂行)》(芜科计〔2017〕144号)和《芜湖市科技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绩效考核扶持政策等4个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科办〔2015〕37号)文件规定,现就2019年度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科技部、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
2.按照《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自评表》(附件2)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19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19年度财务报告。
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技厅验收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创新投入、机构创新发展、对外开放服务、成果四个方面,对省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
2.按照《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表》(附件3)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19年度运行计划和年度自评报告。
4.2019年度财务报告。
三、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评价内容
从体制机制、人才团队、创新能力、创新效益、开放协调等方面,对省新型研发机构2019年度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
2.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19年度财务报告。
四、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按照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清理结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0〕144号)的院士工作站名单。
(二)评价内容
从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对院士工作站2019年度基础建设和双方合作业绩进行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
2.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情况简表(附件5)。
3.按照《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指标》(附件6)逐项准备附件材料。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政策兑现的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项绩效评价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后,于10月27日前随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2份胶装),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市科技局平台科 王斐 胡安 3830693
附件:1.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申请表
2.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自评表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表
4.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情况简表
6.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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