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托马斯)有限公司“THOMAS LAND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14古兰(托马斯)有限公司“THOMAS LAND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707494号“THOMAS LAN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960746A号“托迈酷客 THOMAS COO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国际注册第769335号“THOMAS COO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7431956号“THOMAS COO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区别明显,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的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混淆误认。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宣传使用证据等(光盘证据)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均以“THOMAS”为主要显著部分,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准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述商标同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易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备可区分于引证商标一、二、三的可注册性。申请人复审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707494号“THOMAS LAND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70749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2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0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1 专用权期限:2019-05-21至2029-05-20
申请人:古兰(托马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照明设备出租(4306)、动物寄养(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