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飞工作室有限公司第59911277号“SQUID GAME”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奈飞工作室有限公司第59911277号“SQUID GAME”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911277号“SQUID GA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231540号“烤鱿达人 SQUID GRILL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处于撤三程序中,请求暂缓审理。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唯一对应关系。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其企业简介、相关宣传报道网页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处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审理程序中,其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纸制小雕像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笔记本、日历等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纸制小雕像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纸质小雕像以外的笔记本、信封等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笔记本、日历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比较,均含有“SQUID”文字,其含义亦存在关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市场上共存,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申请商标在除纸制小雕像以外的笔记本、信封等其余商品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极强的指向性,并能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相区分。
如果您关于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也可关注我们的网站www.Ah66.cn。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纸质小雕像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