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463297号“恒泰之星HENGTAI STA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第63463297号“恒泰之星HENGTAI STA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63297号“恒泰之星HENGTAI ST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242733号“大然珠宝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34632
申请/注册号:63463297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22 国际分类:14类 珠宝钟表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阮小乾 代理机构:台州京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1401)、首饰盒(1402)、珠宝首饰(1403)、项链(首饰)(1403)、手镯(首饰)(1403)、戒指(首饰)(1403)、耳环(1403)、贵金属
97号“恒泰之星HENGTAI STAR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63463297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22 国际分类:14类 珠宝钟表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阮小乾
商品/服务项目: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1401)、首饰盒(1402)、珠宝首饰(1403)、项链(首饰)(1403)、手镯(首饰)(1403)、戒指(首饰)(1403)、耳环(1403)、贵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