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IA”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10
“CATIA”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
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索公司)系计算机软件CATIA V5 R20的著作权人。达索公司曾因被告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公司)使用侵权软件于2017年2月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行政执法过程中查获知豆公司使用侵权软件8套,期间达索公司与知豆公司达成和解,并与达索公司的授权代理商签订了正版软件采购合同,行政机关因此对知豆公司依法减轻作出行政处罚,但知豆公司并未按约支付软件采购款。同年11月,达索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保全过程中,法院经知豆公司同意,采取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计算机中安装涉案软件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同时根据所抽查计算机中安装涉案软件的比例推算经营场所内所有计算机中安装涉案软件的数量。经清点,知豆公司经营场所内共有计算机73台,其中抽查的15台计算机均安装了涉案软件。达索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知豆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1,800余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知豆公司未经达索公司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上安装了涉案软件,侵害了达索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虽然达索公司的实际损失及知豆公司的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但现有证据已经可以证明达索公司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故法院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同时考虑双方提交的销售合同软件单价、知豆公司的侵权期间、安装侵权软件的计算机数量,以及知豆公司在被行政机关查获使用侵权软件后仍扩大侵权规模的主观恶意等因素,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定赔偿数额,判决知豆公司赔偿达索公司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900万元。一审判决后,知豆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CATIA系列软件产品是世界上最常用的产品开发系统,广泛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电力与电子、消费品和通用机械制造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市场认同度。在案件处理中,上海法院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确定被告应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并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合理开支,努力实现侵权损害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切实保障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和发展创新的营商环境,体现了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实践努力。同时,人民法院也通过本案裁判倡导市场主体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推进市场主体软件正版化工作,尊重软件开发者的劳动和付出,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安全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