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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影响因子”数据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10
“IF影响因子”数据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办案单位:一审: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推荐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简要案情及审理结果:卡米洛公司系Clarivate Analytics旗下Web of Science(包括Scie···

“IF影响因子”数据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办案单位:

一审: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推荐单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简要案情及审理结果:

卡米洛公司系Clarivate Analytics旗下Web of Science(包括Science Citation Index)、InCites(包括JCR期刊引证报告)以及IF影响因子数据等所有子数据库的著作权人。卡米洛公司许可科睿唯安公司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其产品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维权权利。

clarivate.com网站发布的JCR期刊引证报告是一个独特的多学科期刊评价工具,是唯一提供基于引文数据的统计信息的期刊评价资源,其中IF影响因子指标解释为“期刊在过去两年发表的论文在当前JCR年的评价被引次数”。

2018年7月20日,科睿唯安公司发现梅斯公司官网的 “Medsci2018年期刊智能查询系统(2017年度)”页面显示30本期刊的列表,点击打开前述五本期刊的页面,每本期刊中均显示“IF链接GreenSCI SCIJOURNAL”,点击前述链接后弹出小窗口显示每本期刊2015年至2017年的IF影响因子数据。“梅斯医药”APP中的“期刊”版块,点击打开四本期刊的详细页面,每本期刊页面均显示“IF(网友提供)”数据。2019年6月21日,运行涉案APP,涉案APP就期刊的IF影响因子数据提供方式变更为与涉案网站相同的链接。审理中,在涉案网站随机挑选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中的社会科学部分的五本期刊进行查询,均出现有IF影响因子数据的链接。

一审法院认为,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无论从JCR期刊引证报告中各项评价指标的选择、编排还是数据库中期刊的选择均具有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IF影响因子数据是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的基础、核心数据,greensci.net网站运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中的IF影响因子数据,构成对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梅斯公司作为期刊数据库的经营者应当知道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对于使用者的限制,而其在无法确定greensci.net网站经营者以及经营者有无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仍对该网站设置了链接,显然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鉴于梅斯公司的该项行为已依据《著作权法》认定构成对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著作权的帮助侵权,科睿唯安公司要求再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据此,一审判决:梅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34,694元。

一审判决后,梅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厘清了数据库保护两种路径的区别和关系。原告从《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主张保护,法院认定“IF影响因子”数据库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汇编作品,对于擅自使用数据库中对数据选择或编排的独创性表达的行为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而不再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擅自使用数据内容本身,而未使用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表达的行为,则不构成对该数据库著作权的侵害,且若该行为未造成数据库制作者产品或服务被实质性替代的情况下,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对数据库构成汇编作品的阐述和认定,有利于加强对数据库的版权保护,对于该类型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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