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商标的撤三政策,不要让你的商标被撤销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11-15
注意商标的撤三政策,不要让你的商标被撤销
"商标申请到下证时间一般在一年左右,申请人终于成为商标专有权的拥有者,但是并不是商标注册证在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商标权人注意:
1、商标三年不使用将被撤销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结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后需要积极使用并且保存好相关使用证据。
有代理机构申请的商标局会将撤销通知下达给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联系注册人。没有代理机构的通知下达给申请人。
由于“撤三”必须是在商标注册满三年才能提出,而商标专有权人在这期间可能更改联系方式或者改变联系地址,很多人因为没有办法收到通知而错过答辩时间,商标因此也被宣告无效,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
2、商标专有权人注销或死亡
商标权人会存在注销和死亡,作为商标专有权的主体消失以后,商标局会对商标专有权有一年的续存,如果在一年内未作出移转,商标局就宣布商标无效并公告。
很多企业在清算时往往忽略了知识产权这个无形资产,所以,商标专有权人在企业清算以及个人遗嘱时一定将商标这个无形资产处理好,没有提前处理好的也要在注销或死亡一年内及时做好移转。
根据统计数据,商标的撤销成功率大约在**70%**左右。
不过,撤销的成功率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异。如果商标已经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提出撤销这个商标。然而,撤销一个商标也要花几千块钱,因此需要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能被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