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82028号“金鱼嘴每日路演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2第62182028号“金鱼嘴每日路演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182028号“金鱼嘴每日路演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复审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256251号图形商标、第2098266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二权利状态尚不确定,恳请暂缓审理本案。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期间向我局提交了使用宣传材料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2182028号“金鱼嘴每日路演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62182028 商标申请日期:2022-01-17 国际分类:42类 设计研究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包装设计(4216)、室内设计(4217)、信息技术咨询服务(4220)、平台即服务(PaaS)(4220)、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4220)、材料测试(4214)、为他人研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