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19521号“辉阳电缆 HUIYANG CABL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0第59019521号“辉阳电缆 HUIYANG CABL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019521号“辉阳电缆 HUIYANG CABL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183980号、第11622936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第1813期、第1805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676504号、第8417401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差异,共存于市场不易混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59019521号“辉阳电缆 HUIYANG CABLE及图信息:
申请/注册号:59019521 商标申请日期:2021-09-06 国际分类:36类 金融物管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金融贷款(3602)、不动产经纪(3604)、保险经纪(3601)、金融服务(3602)、不动产管理(3604)、担保(3606)、信托(3608)、典当(3609)、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3602)、募集慈善基金(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