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皇家农业协会有限公司“ROYAL SHOW”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6维多利亚皇家农业协会有限公司“ROYAL SHOW”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1484300号“ROYAL SHOW”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3238341A号“ROY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602992号“王朝 Roy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6909157号“洛雅 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国际注册第1140201号“ROYAL T-stic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2086434号“皇家 若伊儿 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8623989号“Royal iSHOP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15053066号“ROYAL SIST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20554602号“斯嘉丽 Roy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19142391号“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第17996185号“Royal BANQUE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2、引证商标之间已共存。3、引证商标九正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其权利状态待定。综上,请求待引证商标九权利状态确定后再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网络检索“Royal Show”及“Royal Melbourne Show”的结果打印件。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九已被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在驳回复审程序中驳回注册申请,该决定已生效。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九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因此,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已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冲突。
申请商标“ROYAL SHOW”与引证商标一“ROYAL”、引证商标二、三、六、八、十中显著标识之一的“Royal”、引证商标四、五、七中显著标识之一的“ROYAL”相比较,均含“ROYAL”,在文字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自动售货机出租服务、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茶叶的进口和出口服务、引证商标五核定使用的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引证商标六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引证商标七核定使用的寻找赞助服务、引证商标八核定使用的销售展示架出租服务、引证商标十核定使用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分别注册使用在上述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另,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引证商标共存的事实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同时,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并能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上述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1484300号“ROYAL SHOW”商标
申请/注册号:21484300 商标申请日期:2016-10-08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维多利亚皇家农业协会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销售展示架出租(3508)、会计(3507)、自动售货机出租(3508)、广告(3501)、演员的商业管理(3504)、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3502)、对购买定单进行行政处理(3506)、寻找赞助(3508)、市场营销(3503)、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3502)、商业企业迁移(3505)、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