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将微信“捂脸”表情使用到服装产品上侵犯著作权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9-12
未经授权将微信“捂脸”表情使用到服装产品上侵犯著作权
因认为未经授权将微信“捂脸”表情使用到服装产品上,其行为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腾讯公司将苏州金窝栗鑫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金窝栗鑫乐)与广州霓桑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霓桑)起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腾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微信表情由腾讯公司的设计师设计,“捂脸”表情经历5次改版完成,并已进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经调查发现,苏州金窝栗鑫乐未经授权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微信表情美术作品形象“捂脸”的服装商品,而该服装的生产商为广州霓桑。微信表情中“捂脸”表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上述俩公司生产销售行为,涉嫌侵犯了腾讯公司对微信表情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及相关经营权益。同时,两公司为获取商业利益,涉嫌通过“搭便车”的行为,直接攫取原告的设计和营销成果,将微信“捂脸”表情图案作为所销售服装的最明显标识,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涉嫌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记者就此次诉讼相关事宜,多次联系两家被告公司进行采访,截至发稿,仍未同对方取得联系。随后,记者又就其服装上的表情是否获得腾讯公司授权等问题,联系被告经营的网络店铺客服,其没有就相关问题进行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年底无法发货,建议不要购买。
在该案中,孰是孰非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查明,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此次诉讼之前,微信表情就出现过未经授权被商用的情形,“捂脸”表情图案被他人抢注为商标也引起社会关注。2018年9月,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第1611期的商标公告中,“捂脸”表情的图形已通过商标初步审定。随后,腾讯公司回应称,微信系列表情中“捂脸”表情由腾讯公司设计师完成,腾讯将在法定时限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目前,“捂脸”表情的商标状态为“异议中”。